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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2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、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08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

全院研究生:

根据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结合《关于印发<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山大学字[2022]1号)及学校工作实际,参照学校现行学生荣誉体系名称,现就2022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、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

(一)评选范围

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由所在学院(培养单位)初选推荐。评选数量应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%,根据比例,金融研究院研究生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0人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
3.学习认真刻苦,专业基础扎实,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现象。

4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热心为师生服务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,身心健康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。

5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,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荣誉称号、奖学金,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。

二、山东省优秀毕业生

(一)评选范围

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由所在学院(培养单位)初选推荐,评选数量不应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%,根据比例,金融研究院研究生2022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名额为6人,省优从校优中产生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、爱国。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;

2、励志。志向高远,自愿到乡镇基层、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;

3、求真。热爱所学专业,恪守学术道德,学习勤奋,态度端正;

4、力行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勤工助学、文娱体育、科技文化创新、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

5、勤学。学习认真刻苦,理论基础扎实,成绩优异,无考试不及格现象;

6、修德。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,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;

7、明辨。明辨是非,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;

8、笃实。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,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,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,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
三、材料提交要求

请所有申请优秀毕业生(包括省优秀毕业生、校优秀毕业生)的同学填写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(见附件1word电子版)、《2022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》(见附件2,电子版),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(一份,纸质版)。

电子版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初选人员名单,各班汇总后,打包以“***年级硕士/博士+优秀毕业生申请”材料命名,发送至jryjyyjs@163.com。纸质版评审表、初选人员名单、成绩单请以班级为单位,提交至知新楼B903

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39日(周三)上午11点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其荣誉称号:

1.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。

2.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,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3.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。

附件1: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

附件22022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

原通知链接为https://www.job.sdu.edu.cn/info/1023/31335.htm



        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

        20223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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